寧夏居康健康管理有限公司的居康大病救助不是保險,是由寧夏居康健康管理有限公司聯合廣大愛心企業共同發起,整合各類資源,創新大病救助模式及養老幫扶模式,開展大病救助和養老幫扶健康管理系列服務,大病救助是本平臺項目之一,為了響應黨和政府健康扶貧的號召,防止患者因病致貧或因病返貧,持續開展大病救助,助力精準扶貧,在寧夏公益基金會設立大病救助專項基金,成立大病救助專項基金管理委員會。基于“幫助他人,守護自己”的互助互濟精神,建立“互聯網十公益”的大病救助模式,組織全體會員積極參與公益救助,為符合救助條件的患者均攤救助金。
大病救助具體流程:
居康健康管理大病救助由民政部門批準的公益基金會監管,由寧夏回族自治區居康健康管理有限公司傾情開發運營。采用互聯網大數據加公益救助模式運營,線上線下相輔相成雙重并進。只需199元的服務費包含個人賬戶60元救助金,1到69周歲的中國大陸公民只要沒有患過平臺規定的133種大病均可加入,經過180天等待期,保133種大病到70周歲,在某位會員突患大病時全體會員為其均攤醫療費最高40萬元,(每年每位會員約需均攤幾十元)。
遵循防止患病會員“因病致貧,因病返貧”的原則,為了保持救助平臺公開、公正、公平的救助金的正確使用范圍,讓會員的救助金真正用到患病會員的醫療費用,公司按照患病會員首次住院治療的三甲醫院出院時醫藥費正式發票核算救助金(救助金及康復補助總額定為最高40萬元):
加入首年會員(等待期過后一年內)患病的給予醫藥費的100%救助金;
加入滿一年患病的會員給予醫藥費100%,另外補助醫療費的10%為后期康復費用;
加入滿二年患病的會員給予醫藥費的100%,另外補助醫療費的20%為后期康復費。
加入第三年以后至70周歲之間患病的會員給予醫藥費的100%,另外補助醫療費的30%為后期康復費。患病會員確診30日內提出互助申請,第三方也就是外聘的律師事務所的專業法律工作者,調查確實后可預付部分救助金。這就是“無病我助人,有病人助我”的抱團取暖的互保、互助、互救模式。
2019年03月6日修訂